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转发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电子保函的通知》的通知
来源: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发布日期:2022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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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
转发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电子保函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电子保函的通知》(平公管办〔2020〕7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,请及时向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。
附: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电子保函的通知》
2021年12月31日